南通市民张阿姨是一位藏友,2008年她花了近4万元买下两枚“奥运玉玺”。收藏9年,这两枚“传家宝”最后却被证明一文不值。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,奋起维权的张阿姨能挽回损失吗?
这两枚奥运玉玺,是2008年张阿姨倾尽积蓄买下的。当初,她通过省内某快报了解到藏品信息,其中不乏溢美之词,因此对玉玺的收藏价值深信不疑。
2016年,张阿姨希望将收藏了8年的玉玺变现,可南通市质监局的鉴定报告让她欲哭无泪,从“坐等升值”的美梦中惊醒过来,转而奋起维权、讨回损失。
在给省长信箱寄去一封长信后,4月26日,张阿姨终于等来了省内某快报的答复,对方表示他们依法履行了审查义务,直接拒绝了张阿姨的索赔要求。
因为过了诉讼时效,张阿姨现在想通过法律维权面临现实困难。另一方面,销售单位当初提供的鉴定报告其实早就说明,玉玺的材质是“碳酸盐质玉”,这种玉产量大、产地多,颗粒粗的即归为大理石,并没有收藏价值。